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的特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的特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它指义务教育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2.义务教育的免费性。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指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学费用。这是世界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
义务教育是全球范围内广泛实施的一种教育制度,它有以下特征:
1. 强制性: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这意味着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教育,无论其家庭背景、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如何。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家长有责任确保他们的孩子接受教育。
2. 免费性:义务教育通常是免费的,这意味着政府有必要承担义务教育的费用,包括学杂费、教材和基础设施。家庭无需支付这些费用,以确保所有儿童都能接受教育,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
3. 普遍性:义务教育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不分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经济背景。这一特征旨在确保所有儿童都能获得基本的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4. 公共性:义务教育通常由公共部门提供和管理,如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这有助于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教育质量的监督。
义务教育的特征有国家强制性、免费性、基础性。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它指义务教育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国家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指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学费用。这是世界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当然,义务教育从免除部分费用到免除全部费用,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
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
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两种学制。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的特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的特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