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5日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淄博市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淄博市2022年小升初招生政策:(一)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年龄条件,户籍条件。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适龄儿童应该满足6周岁的儿童限制。淄博南定小学的入学要求中明确规定,学生应具有淄博市七区(张店、临淄、淄川、博山、周村、桓台、高青)的户籍。
张店城区小学划片调整 今天,张店区教育局下发《关于200 8年调整城区小学学区的通知》,由于今年城区小学布局和城市居民小区的变化,需要对部分小学的服务学区进行适当调整,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的招生入学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事业,保护其办学的积极性,帮助解决办学中的困难,在贷款、征地、勤工俭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月24日,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其中,一条特别说明预示着淄博学区房政策将迎来重大变化。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共分为六个方面,分别是: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2、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3、具体包括: 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引导。(1)积极引导未成年人进行社会活动。
4、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1、特殊儿童陪读政策规定: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安排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或者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随班就读或者特殊教育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
2、要抓好组织执行,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推动力,加强家校共育,为残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共创良好的教育环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还表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跟班就读进行参考的。
3、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入学,入学年龄可放宽至12周岁;非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技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等对有一定学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学生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
1、全市各走读学校推迟一周开学,即推迟至5月11日开学;寄宿制学校5月4日未返校的学生推迟至5月11日返校,已返校的学生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延迟开学期间,学生要居家学习,做到不流动、不聚集,家长非必要不出市。
2、汝州市、舞钢市、叶县、鲁山县、郏县、宝丰、石龙区、主城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之外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从5月16日开始返校复学。
3、平顶山2022年开学时间 幼儿园:自2022年7月5日起放假,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小学:由各县市区公布。
4、还有就是对于学校老师们一定要打新冠疫苗,因为中小学的学生因为年龄的问题无法接种新冠疫苗,那么大人们自己就一定要接种,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肯定是不能返校的,对于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来说。
1、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2、大好消息!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可以摘口罩了 8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及教育部发布了分别适用于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xx〕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4、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
5、襄阳市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方案开学前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