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为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个人思想道德素质
目标:
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措施:
完善德育体系、大力宣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意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师德建设、德育教育与时俱进、建设“大思政”格局、提升家庭教育环境。
关心学习。懂得学习的中学生的主要任务,学习既是自己的义务又是自己的权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学习科学的学习方法。
关心他人,尊重、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节。
确立关心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
2.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方面的目标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
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拥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掀起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新热潮
1993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正式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新的奋斗目标,开始了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第二次跳跃
2000年。
《中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报告》指出,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到2000年中国初步实现“两基”战略目标,再到2011年全面完成“两基”战略任务,经过中国政府和人民25年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
中国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实现了从一个文盲大国、人口大国向教育大国、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跨越,为迈向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17.8万所、初中5.2万所,小学在校生9913.0万人,初中在校生4329.4万人。
我国基本普及义务教育是1986年,1986年4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1985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 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同年7月1日施行。
这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教育立法,标志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国务院于1986年9月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为 6周岁 。
丧失学习能力的儿童免予入学,因疾病或特殊原因,可延缓入学。
各地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法定学习年限。
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免收杂费。
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要求在1990年左右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中等发展程度的地区要求在1990年左右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95 年左右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发达地区争取在20世纪末大体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